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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阳光工资”能唤来“阳光”吗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“阳光工资”能唤来“阳光”吗
作者:佚名    成功投资者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11-4
 

  盛夏7月,北京的“阳光工资”随着酷暑悄然在北京公务员的圈子里“灿烂”起来。“阳光工资”的出台,使那些“清水衙门”的腰包鼓了不少,“油水衙门”的腰包却瘪了一圈。为何要实施“阳光工资”?“阳光工资”能不能掐死“灰色收入”?“阳光工资”真能阳光吗?

  “阳光工资”能唤来“阳光”吗?

  背景
  
  火热的“阳光工资”

  关于“阳光工资”,早在去年SARS期间就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。在今年2月初,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全市党风廉政会议上提出,要“加快收入改革的步伐,规范公务人员的薪酬管理,规范职务消费”。

  在今年“两会”期间,也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,长期以来,不同部门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已经到了离谱的地步,“权力部门”公务员收入较之“清水衙门”,差距竟达两三倍甚至五六倍。

  今年7月份,北京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、补贴、奖金,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》,把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、地区差,收入的不透明,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众多“隐性”收入,都显性化,然后“统发”。

  北京“阳光工资”浮出水面后,各级公务员的工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加,一般科员平均月工资上浮在600元上下,科级干部上浮近千元,处级干部则上浮1000元到2000元;而一些工商、税务等权力部门的工资则下调,使差距达两三倍甚至五六倍的“油水衙门”与“清水衙门”在“阳光工资”下,削平了差距,神秘的“小金库”也随着“阳光工资”透明了。据知情人士透露,以往每个单位都有一个自己的“小金库”,甚至有的处都有自己的账户,管理较为混乱。

  另据财政部官员透露,中国也将对公务员工资结构进行调整。内容包括以下三项:简化公务员工资结构;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;适当拉开职务间工资差距。

  “阳光工资”的最大作用,是消除了部门之间收入的悬殊和分配不公的状况,增加了透明度。但是对于这种新的制度,又滋生了很多新的问题:“阳光工资”可能会缩小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,但无疑会扩大公务员和其他人的收入差距,这符合改革的初衷吗?“清水衙门”的收入上去了,“权力部门”的隐性收入当真就能消失吗?

  

  对话
  
  “阳光工资”能否杜绝灰色收入?

  主持人:濮婕
  
  嘉宾:

  戴园晨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
 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
  刘尚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
  
  
  主持人:北京这次“阳光工资”改革,因为牵涉北京地区所有的公务员工资,因而引起了大家的关注。“阳光工资”改革真的能达到规范公务人员的薪酬管理、规范职务消费的目的吗?

  戴园晨:“阳光工资”改革的目标是好的,但我认为,并不能真正杜绝各个单位的“小金库”问题,所以也不太可能完全杜绝腐败。

  所谓的高薪养廉,首先要求大量精简公务员队伍。在现在我们这支庞大的公务员队伍里,要真正做到高薪养廉是很难的,因为没那么多钱。提高工资的目的,就是为了杜绝公务员从事非法收入的机会成本。这个机会成本的高度与非法收入有一定的比例关系,当机会成本高得使他得不偿失时,才能够起到高薪养廉的作用。可现在的这做法,是脱离中国实际的。总之,我支持这个改革的出发点,但我怀疑它的效果。“阳光工资”可以规范公务员的收入,但其它收入尤其是腐败的收入,还是规范不了的。

  毛寿龙:“灰色工资”也称“月亮工资”。如今,很多公务员稀里糊涂拿着“月亮工资”,严重到什么地步呢?就像总理说的,某些金融部门扫地的清洁工拿的工资都比总理拿得多。现在是想把“月亮工资”变成规范的“阳光工资”,但是实际上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。因为我们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根本制度还没有改变,我们还是一个非常松散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制度,而且还有行政性的制度安排,因此,把“月亮工资”变成“太阳工资”,顶多也就是从“冬天”变成了“夏天”—因为冬天月亮时间长点,夏天太阳时间长点,但绝不可能变成“北极”。

  这么改革,能否达到规范公务员薪酬管理的目的?首先,我认为关键的问题,是“阳光工资”改革拉平工资的本身是不是规范。现在的拉平不是在全国范围内拉平,而是单个城市的拉平,这本身就和我们现有的公务员制度有出入。原先的公务员制度是“全国一盘棋”,基础工资、职务工资、津贴、地区差别是统一的。现在变成一个城市自己搞一套;其次,这次北京的“工资改革”最大的目的是拉平各个部门的工资,但各部门劳动的强度是不一样的,不是简单地按级别来分配就是拉平了。

  刘尚希:我认为“阳光工资”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对的。政府的预算就是“阳光预算”,政府的行为应该是在阳光下的操作,政府的工资也应该是“阳光”的。不过,“阳光工资”在实施后是否就一定是能起到规范公务员薪酬的作用?我看未必,只能说我们从零开始迈出了第一步,尤其是在“提高透明度”上迈出了第一步。

  主持人:“阳光工资”可能会缩小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,但无疑会扩大公务员与其他人的收入差距,这符合改革的初衷吗?

  戴园晨:“阳光工资”扩大与其他人的收入差距是肯定的,这和社会环境有关系。香港公务员的工资与其它社会阶层相比是很高的。美国就相反,高级公务员的工资与企业管理者的工资相比较低,但是普通公务员的工资还是高于企业雇员。在中国,那些灰色收入、行贿收入,是不包括在“阳光工资”里的。现在,老百姓意见最大的是寻租类型的非法收入,实行“阳光工资”仍解决不了这个问题,而且更会扩大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。

  毛寿龙:现在搞的“阳光工资”,当然会扩大公务员与其他人的收入差距,这与改革的初衷是不符合的。让公务员高高在上,既有权力,又有地位,还有职务消费,把过去的非法所得,也变成的了认可的所得。现在公务员工资不好的趋向就是,把以前很多不好的东西都变成了好的,而不是“见光死”。“阳光工资”提法很好,就是公务员的收入透明。比如,一个部长级领导一年的职务消费是200万,如果把职务消费转变成工资,至少我们知道部长到底拿了多少工资。但是如果“月亮工资”不根除,这样的差距必然会拉得更大,就像有人说的,横观“劫富济贫”(各部门之间),纵观“劫贫济富”(自己单位)。

  刘尚希:我认为“阳光工资”符合改革的初衷。从北京“3581工程”(即改革后的工资标准为科级干部每月3000千,处级为4000千,局级为5000千,部级为1万)的工资单看,公务员工资和工人、农民等其他阶层间的差距拉得更大了,但从内部各职能部门来看,差距是缩小了。大家都是公务员,都在政府部门工作,应当有一个统一的工资标准,尤其在同一个地区,三六九等的工资是非常不合理的。所以在政府部门内部,公务员工资差距缩小,这个方向是正确的。至于与外部其他职业工资差距会不会拉大?我认为,现在所有工资都阳光了、公开了、透明了,只会有利于缩小差距。在北京市,对各部门再发额外补助的处罚,将是非常严厉的,这无疑也会缩小公务员与其它职业的收入差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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